鳳凰網(wǎng)科技訊 北京時間8月16日消息,2013年,蘋果公司因為搜包防范盜竊被零售店員工告上法庭。9年后,這樁集體訴訟正式達成和解。
美國加州北區(qū)地方法院法官威廉·阿爾薩普(William Alsup)周一正式了批準了這樁訴訟的和解協(xié)議。根據(jù)協(xié)議,蘋果將不得不向加州數(shù)千名小時工支付3050萬美元(約合2億元人民幣)賠償金。原告稱,蘋果沒有補償門店員工在下班時被搜查手提包和iPhone而付出的時間。對于一些員工來說,等待安檢的時間相當于每周至多1.5小時的無償工作,相當于每年大約1500美元。
原告律師稱,這樁集體訴訟涵蓋了14,683名加州員工,平均每位員工獲得1328美元賠償金,這是有報道以來的加州歷史上大一起安全搜查和解案件。
2020年,加州高法院利用該案件裁定,該州法律要求員工在通過強制安全檢查時獲得補償。原告稱,零售員工在打卡下班后往往要等上幾分鐘,有時甚至更長時間,才能等到他們的包接受檢查,然后才能離開他們工作的門店。
蘋果尚未置評。在被提起訴訟后,蘋果不再對員工下班前進行搜包檢查。(作者/簫雨)